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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2-16 21:12
未依規定報備 NCC開罰亞太與台灣大
2015-02-16 20:43 經濟日報 記者何佩儒╱即時報導
亞太電信(3682)與台灣大(3045)的漫遊協議,因未依規定在1個月內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報備,NCC今日公布,將各罰30萬元;至於未依事業計畫書內容建設基地台及提供VoLTE服務部分,農曆年後經委員會後討論才會開罰,此次的裁罰只是開始。
亞太電信表示,有關裁罰部分,因尚未收到NCC的公文,因此無法評論,但將尊重主管機關的裁決;至於與國碁的合併案在遭NCC駁回後,也將儘速重新送件申請。有關基地台的建設部分,則已提出基站架設許可申請。
NCC表示,亞太電信和台灣大哥大去年9月25日簽訂漫遊協議,內容未提及漫遊服務金額,是符合業界慣例的作法。亞太電信去年12月9日展開4G服務試營運,12月12日雙方簽補充協議談定金額,12月17日亞太電信向NCC報備,協議書合約期間是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