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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者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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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4-11-21 00:05
民眾哭哭 買預售屋變建案工務所
雖是毛胚交屋,但民眾認為整體交屋狀況不佳。民眾提供
2014年11月20日17:48
買預售屋,但房子還沒蓋好就傷痕累累,你還想住嗎?
民眾黃先生去年7月購買興富發建設位於高雄市預售屋「國王1號院」,今年10月交屋時,才發現該屋被當作工務所使用長達1年,點交驗屋時屋內有多處鑿孔、門框凹陷、磁磚損裂情形,「再怎麼復原,都不能抹滅新屋變新古屋的事實」,民眾認為建商有疏失,希望解約退款。
興富發建設副總經理廖昭雄解釋,在室內做工務所是普遍的業界做法,只要交屋時依合約完成交屋狀態,都是正常程序,會協助修補,但無法以此解約。
上揚建設董事長洪光佐指出,一般會在基地空地處設置臨時工務所,若要使用住家做工務所,門框、流理臺等易破壞的區塊會先包覆好,「馬桶、臉盆還會重新更換一套新的給買方」。
高雄市建築開發公會理事長張永義說,要使用該戶作工務所時,應事先跟買方溝通。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則說,交屋前物權仍歸屬於建設公司,室內作工務所並無違規,若真有損害,妥善修補處理即可。
「要好,不能只是堪用,建商有義務修繕。」行政院消保官張羽伶指出,建商須負瑕疵擔保責任,民眾可以此要求減少價金。(洪安怡/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