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音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4-07-10 09:52

宜蘭海灣開發案挨轟 中央、地方說法也互槓

宜蘭海灣開發案挨轟 中央、地方說法也互槓
NOWnewsNOWnews – 2014年7月9日 下午7:46記者簡怡欣/台北報導
美麗海灣又成為財團的下一個搖錢樹!宜蘭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畫挨轟,財團私自占有海灣引發地方與環團質疑開發案適當性,環保署今(9)日對此指出,開發案不得阻礙民眾對海岸公共通行權與親水權,且環評審查過程中宜蘭縣政府在歷次參與審查會議中,未曾表達反對開發意見,駁斥相關報導。
在100年4月公告環評審查結論的宜蘭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畫,今年再送審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審查,仍遭環團與地方政府反對,質疑開發案圖利財團、破壞自然景觀、剝奪民眾海灣親水權等環境問題。
對此,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表示,開發單位博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87年轉送「宜蘭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至環保署審查,分別在89年1月及9月召開2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並在當年10月會議結論開發案:「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另90年5月3日再辦理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會議,交通部觀光局91年7月16日辦理現場勘查及聽證會,並於92年6月17日決議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但開發單位無法依審查結論不阻礙民眾對海岸公共通行權與親水權,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救濟,並在96年2月遭判敗訴,再經最高行政法院98年6月18日裁判確認,開發單位確定無權私自占有海岸。
環保署指出,民眾親水權是宜蘭蜜月灣開發案環評審查過程中所關切重要事項,且宜蘭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畫環評書件審查過程中,都邀請地方政府參與審查會議表達意見,地方政府在歷次審查會議中卻未曾表達反對開發意見,駁斥相關地方政府對環評報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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