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者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11-08 08:46

徐世榮:土地徵收戶權利竟遠不如死刑犯

長期關注土地徵收議題的政大教授徐世榮在臉書表示,浮濫的土地徵收,就如同是判處土地被徵收戶死刑,「請至少給他們死刑犯所享有的法益」。
土地徵收的問題本質是什麼?徐世榮表示,長久以來,政府皆錯誤地將其定義為金錢補償問題,認為只要給錢就可以剝奪人民的土地及房屋所有權,由此造成了非常浮濫的土地徵收,也造成了嚴重的人權侵害。這是因為對許多人而言,土地不僅是他們的家園,同時也是他們的生命與尊嚴,浮濫的土地徵收就如同是判處土地被徵收戶死刑,苗栗大埔朱阿嬤、張大哥及桃園航空城呂阿伯都是血淋淋的明證。
「但是,我們卻是嚴重忽略了這種死刑,土地被徵收戶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竟然是遠遠不如一位死刑犯!」徐世榮指出,針對死刑犯,我們給予了法院的三級三審、甚且還有非常上訴,我們社會也給予了高度的關注,許多人進行營救。因此,讓人欣慰的,在努力了21年之後,我們把徐自強救了回來,也在努力了15年之後,我們也把鄭性澤救了回來。但是對於完全沒有犯罪嫌疑的土地被徵收戶,我們給予了什麼審查機制及法益?
他說,政府所給予的審查機制叫做「專家委員會」,這委員會是由極少數人所組成,其中政府行政官員的數字就幾乎占了1/2,至於其他所謂的的學者專家或是熱心公益人士,則都是由首長聘任,因此首長可以完全掌控這個以專業為名的「專家委員會」。其實,就其本質絕非是專業,而是政治與利益,也藉由這樣的機制,「首長可以恣意的進行土地徵收,由此,也不斷地判處人民死刑,但是他們卻是完全沒有犯罪」。
「該是徹底改變的時候了,土地徵收是基本人權侵害的課題」,徐世榮說,我們是否至少應該要給予土地被徵收戶死刑犯所享有的法益?當土地被徵收戶卑微的要求內政部必須舉辦聽證會,這有過份嗎?內政部憑什麼拒絕?「他們沒有犯罪,都是善良老百姓,為什麼他們的權利竟然遠遠不如死刑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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