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yong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7-01 10:09

7月1日!「實價登錄預申報」實施

避免受罰有新招,「實價登錄預申報」,7月1日起實施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依「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地政士法」第26條之1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皆規定,不動產買賣案件應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後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根據內政部統計,實價登錄制度自2012年8月1日推動至今,全國共有627件裁罰案件,其中有498件為逾期申報,將被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為方便民眾申報,內政部決定除現行「憑證申報」、「表單登錄,紙本送件」及「臨櫃申報」三種申報方式外,將新增「預申報」方式,以減少民眾因逾期申報而被罰款的風險。
此項新規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民眾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上網連結至內政部地政線上申辦系統(https://clir.land.moi.gov.tw/cap/)辦理實價登錄預先申報,並將申報書紙本連同登記申請書送至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買賣登記,地政機關會在登記完畢後,將正確之實價登錄預申報資料轉入正式資料庫,申報人可至網站確認是否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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