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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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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12-06 21:59
「違建處理綱領」出爐 地方沒有更大權力
針對近來接連發生違建出租的大火,內政部邀集各地方政府開會檢討之後,已擬定「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草案)」,預定近期公布。負責草擬的營建署表示,這是架構在現有《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的指導綱領,主要是讓地方政府互相督促並檢討執行績效,地方政府不會因此有更大的權力。
「指導綱領(草案)」中建議地方政府,合法建物但占用屋頂避難平台垂直增建、違建樓層達2樓以上者、供營業使用的整幢違章建築等,優先列管。也要求各地方政府每年4月底要提出前一年的全年執行績效,在每年7月底提出上半年的執行績效,納入督考計畫,以督促地方政府正視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的嚴重性。
因應「指導綱領(草案)」柯文哲今天上午出席106年傑出市民表揚活動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北市府在12月28日會有個內部總結報告。(崔雅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