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ward9133 發達集團營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11-17 22:19

即時短評╱當年警總長怎樣?民進黨照鏡子就知

台灣社會的記憶有時短得令人訝異,很多當時令人刻骨銘心的人或事,幾年下來就被淡忘,或者只剩下淺薄的、片面的標籤式記憶。
在太陽花學運期間,有人特意在青島東路上替當年自焚而死的鄭南榕,布置了一個靈堂,不少人前去行禮致敬,不少人把鄭南榕的頭像,穿在T恤上,掛在臉書上。民進黨重新執政後,許多綠營人士鼓吹將他的忌日訂為國定假日。然而在把鄭南榕「潮化」、「偶像化」的同時,有多少人真正想過,鄭南榕之死對台灣社會的教訓與意義為何?他當初不惜以性命相拚的國民黨政府,到底又是怎麼「邪惡」?
鄭南榕生前宣稱「主張100%言論自由」:所謂言論自由的箇中三昧,就是認為主張與思想沒有高下之分,沒有誰是天生的真理或天生的邪說。落實到政治上,「認同」與「情感」不應受限,「主張」與「政見」才有優劣之分。而所謂的優劣與取捨,也要經過選票的洗禮才能決定。
兩岸軍事對峙未解,退役將領出席大陸的官方活動,確有不妥與不當之處,大可以交由社會公評,讓輿論發揮譴責與抨擊。但從事件發生後蔡政府的反應,將「不妥」、「不當」升高為動用公權力的「不法」,卻明顯看到民進黨在治績不彰,各項政策都爆發巨大爭議的情況下,終於找到轉移話題的出口,藉著打退將來重新鼓動深綠群眾的向心力。
民主社會之可貴,在於尊重思想與言論的自由。尤其在國族認同問題上,兩岸統一、台灣獨立、併入美國、重回日本,這些主張或有現實上的荒謬性,但在道德上卻沒有高下之分。退將們懷抱中國情,許多人呼籲統一,不代表「不愛台」甚至「賣台」。除非他們涉及以暴力行動推翻現行體制,除非將職務上應保守的機密洩露,才是違法,才應該被處罰。
卅年前,台獨不只不能做,甚至不能想。鄭南榕的自焚,不是為了能夠「主張」台獨?難道主張台獨是言論自由、天賦人權,主張統一或其他選項,就不應受保障?還是說白了,大家愛的只是操縱他人生殺性命的權力,自由從頭到尾只是個幌子?
喬治歐威爾的諷刺小說《動物農莊》,豬領導農場的牲畜革命,推翻奴役牠們的主人。但動物們卻發現,掌權之後的豬,居然一步步變得與人類愈來愈像,終至無法分辨。如今的綠營立委與獨派人士,迫不及待要求立法、行政共同出手懲治「媚共」。這些人如果拿起鏡子,會看到自己的嘴臉,和當年總政戰部、警總、新聞局的打手們,是何等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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