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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港金牌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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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12-13 07:08
公有地蓋社會宅 新北率先放寬容積
為提升社會住宅供給、鼓勵民間業者投入,新北市全台首創公有土地若作社會住宅等使用,修法可提高容積1.5~2倍,藉此使公有地使用效能提升,能興建更多戶數提供居住,目前已經行政院同意備案,近日生效實施。
新北市城鄉局局長邱敬斌表示,公有土地資源有限,為強化土地利用,提高公共服務需求量,率先透過都市計劃工具解決公有地設置社會住宅、高齡及公托設施等公益設施土地利用問題,若經評估公有土地環境容受力及區位等條件,作公共性高齡、公托設施及社會住宅使用,容積可斟酌提高,能多蓋1.5倍至2倍的社會住宅量體,但不適用容積獎勵與容積移轉規定,以加速解決新北市社宅用地不足的情況
城鄉局綜合規劃科長李擇仁補充,新北市配合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增列私人捐建公益性設施應以社會住宅為優先順序,用多元混合的居住方式提供更優質的住宅空間,降低社會隔閡及歧視。另外,因社會經濟環境及人口結構變遷,為強化新北市醫療資源分布普及率,保障市民就醫權利並提升品質,這次也放寬作醫療保健設施使用土地總面積的限制,但仍不可超過總量20%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