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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6-05 00:28

閱報秘書:BOT與設定地上權 BOT

2015-06-04 23:14:04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即時報導
閱報秘書:BOT與設定地上權
BOT(Build 、Operate、Transfer,興建、營運、移轉)是指政府缺乏資金,但為推動公共建設案,以公開招標方式引進民間資金,政府給業者一段特許期,經營期滿業者須無償經所有地上物移轉給政府。
而設定地上權則大部分應用於商業不動產的開發,與BOT雷同的是,政府提供土地給業者進行開發,但一定期間屆滿後,業者必須拆除地上物,然後將土地歸還政府土地。
一般BOT案政府是零出資,故除了政府應辦事項外,其餘公共建設皆由得標業者出資興建,經營期滿也隨同地上物一併無償送給政府,相對設定地上權的商業不動產開發案,業者投資成本較高。
BOT案因多為政府要做的公共建設,只是政府沒錢而委託給業者興建、經營,故政府與民間的關係屬於夥伴關係,業者有無法處理的事情,可要求政府協助。
而設定地上權,政府與業者間是一種土地租賃的契約關係,一切事情都以契約規定為主。(楊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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