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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者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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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4-12-18 13:09
誘因太低啦!愛心房東無感
行政院今天將審查住宅法修正草案,增訂愛心房東可享有每月4000元、全年48000元的免稅優惠,希望提高誘因,讓房東多租屋給弱勢族群。
2014年12月18日10:14
為鼓勵房東出租給弱勢民眾或身障人士,行政院院會今天將審查住宅法修正草案,增訂愛心房東可享有每月4000元、全年48000元的免稅優惠。
據今日出刊《聯合報》報導,內政部目前已有讓弱勢或身心障礙人士申請每戶每月4000元租金補貼方案,並且提供愛心房東修繕補助和租金代墊。
政院官員表示,此次住宅法修正後,房東若出租給符合領取租金補貼方案資格的房客,就可在申報所得稅時從收入扣除。據內政部統計,目前全國租屋補助約2.5萬戶,內政部預估相關措施上路之後,明年受惠戶數能增至3.5萬戶。
若立院通過該案,最快將於明年實施,愛心房東在後年報稅時即可適用。官員解釋,此次修法新增的愛心房東條款,可享每月4000元、全年48000元的免稅額,若以所得稅率級距20%計算,每年節稅金額近10000元!
但官員也坦承,不少房東反應每月4000元免納所得稅額度過低,超過部分仍須繳稅、誘因不高。
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黃益中表示,政府官員應該都沒租過房子,所以完全不了解租屋市場的實際情況,錯誤政策反而變相害到弱勢族群!
黃益中分析,台灣租屋市場中,高達9成的房東沒誠實報稅。照目前住宅法修正草案中新增的每月4000元、全年48000元的免稅優惠,根本無法促使房東租給弱勢族群和身障人士。他解釋房客若申請租金補貼,房東就必須報稅,恐造成房東調漲租金,利用房租將稅金轉嫁到房客身上。
因此,黃益中建議,若房東願意承租房子弱勢族群,政府應該採全額免稅優惠,吸引房東提高出租意願,較有實質幫助。(鄒雯涵/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