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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4-04-05 08:07

都更條例修法若不過 「逾300案停擺」

都更條例修法若不過 「逾300案停擺」
2014/04/03【聯合報╱記者陳惠惠、邱瓊玉/台北報導】
都市更新條例部分違憲條文本月26日到期,立法院至今仍未完成修法。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昨天表示,若修法未通過,北市受影響最大,最嚴重恐有322件都更案受影響,他呼籲應盡速通過修法,否則就擱置衝突較大條文,採兩階段修法。
去年4月,大法官做出709號釋憲文,認定都更條例核准都更事業概要程序、申請門檻等,因不夠周延或門檻太低違憲,要求一年內檢討改正。
眼看修法期限本月26日到期,立法院受反服貿抗議影響,加上都更條例爭議大,立法院遲遲未通過修法,張金鶚昨在就任一周年記者會上,憂心修法未通過,舊有法令又失效,北市逾300件都更案恐停擺。
張金鶚說,目前有79件在都更概要申請過程中,屆時將因沒核准門檻可依循而必須暫停,另有243件申請事業計畫概要,究竟是重頭來或從中間開始,則要看如何解釋,「若十分之一的所有權人門檻都不符釋憲結果,難保不受影響,這樣就很嚴重了」。
針對都更條例違憲條文失效日迫在眉睫,聖得福建設開發公司開發部黃姓經理表示,北市都市更新早晚還是會執行,再加上公司負責的更新案,同意比例都相當高,儘管有更新案尚未通過事業概要,不過不會擔心被卡住。
手頭上負責3、4個更新案的鄭姓代書則認為,更新案已很難走了,事業概要才剛起頭,後面還有一大段路要走,卻因都更條例違憲條文即將失效,導致事業概要審議可能會被卡住,住戶難免會擔心。
對此,張金鶚表示,較無衝突的條文應先通過,否則再爭下去沒完沒了,且站在地方政府立場,通過的法條一定要讓地方政府可執行。市府也已做好最壞打算,一旦修法未通過,將尋求中央解釋或透過暫行條例,甚至以地方自治條例立法,以免都更案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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