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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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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8-13 19:42
喬鼎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減資基準日及其相關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057)喬鼎-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減資基準日及其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132.減資基準日:114/08/20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本公司於民國114年5月2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14年7月16日臺證上一字第1141802952號函核准在案辦理減資銷除股份。為辦理減資股票換發作業,爰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計畫書。一、本次減少資本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為本公司發行之總股份計92,678,668股(普通股84,238,808股;私募普通股8,439,8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26,786,680元(普通股842,388,080元;私募普通股84,398,600元)。(2)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323,529,390元(普通股294,066,920元;私募普通股29,462,47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2,352,939股(普通股29,406,692股;私募普通股2,946,247股),用以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3)減少資本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03,257,290元(普通股548,321,160元;私募普通股54,936,13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換發普通股共計60,325,729股(普通股54,832,116股;私募普通股5,493,613股)。(4)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計算,每仟股約減少349.08722股(即每仟股約換發650.91278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5)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二、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日程:(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4年9月24日(2)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14年9月25日起至114年10月3日止。(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9月28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9月28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者,請提前至114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14年9月26日郵戳日期為憑。)(4)舊股票停止過期間:114年9月29日起至114年10月3日止。(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4年10月3日。(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14年10月7日三、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1)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2)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3)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換發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4)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應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a)舊股票 (b)過戶申請書 (c)買進報告書、交易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d)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e)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6)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7)換票時質設股票須先撤銷,掛失股票須待除權判決後方可換票。四、本公司自換發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應辦理新有價證券以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之程序,嗣後並應依換發計畫確實執行。五、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如基於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核示或客觀環境之影響致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六、本作業計畫內容經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進行申報。七、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14/10/03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0/03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8.新股預計上市日:114/10/07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54,832,116股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90.89342%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有關辦理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訂、或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及其他等因素,以致需調整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計畫書相關時程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