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12-23 16:42
中華電:中華系統整合高雄市苓雅區苓南路使用權資產租賃範圍變更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412)中華電-代子公司中華系統整合(股)公司公告向中華電信(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租賃範圍變更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高雄市苓雅區苓南路*號2.事實發生日:113/12/23~113/12/23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變更租賃範圍前:高雄市苓雅區苓南路*號1樓、12樓交易數量:319.1坪每單位價格:每坪每月租金新台幣560元交易總金額:契約總金額新台幣11,436,544元(含稅)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10,016,450元變更租賃範圍後:高雄市苓雅區苓南路*號1樓、12樓交易數量:300坪每單位價格:每坪每月租金新台幣560元交易總金額:契約總金額新台幣10,080,000元(含稅)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8,874,793元(2)變更租賃範圍前:高雄市苓雅區苓南路*號2樓、13樓、15樓交易數量:593.3坪每單位價格:每坪每月租金新台幣585.283元交易總金額:契約總金額新台幣31,252,320元(含稅)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26,981,194元變更租賃範圍後:高雄市苓雅區苓南路*號13樓交易數量:233.5坪每單位價格:每坪每月租金新台幣624.24元交易總金額:契約總金額新台幣8,308,320元(含稅)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7,343,84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業務上整體規劃考量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原契約租期:113/09/01~118/12/31租賃範圍變更後租期:114/01/01~118/12/31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2)原契約租期:110/10/01~118/09/30租賃範圍變更後租期:114/01/01~118/09/30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及價格參考依據:依原契約議價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作為自用營業場所使用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2月23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12月23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