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港金牌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12-16 06:04

地產界UBER也違法?業者:一切合法

近期有業者推出「房仲界UBER」,訴求可隨時找到房仲經紀人,也替目前陷入困境的不動產經紀人找尋新出路,以共享經濟與利他角度獲得更多客源,但有房產專家提出質疑,認為其有違法之虞。
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日前在臉書上表示,根據不動產經紀業轉理條例第16條規定,經紀人員應專任一經濟業,不得為自己或他經紀業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且必須加入當地公會,才算是合法的不動產經營模式。
因此若是已離職的不動產經紀人,即使有合法相關證照,也不能自行從事房屋仲介業務,根據法規規定,將處以10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張欣民說,若目前合法任職在A房仲,但卻私下與B房仲合作業務,不僅違法上述規定,也犯了房仲業大忌,違反職業道德,業者推出的房仲界UBER,也跟目前UBER在台一樣,於法不服。
針對此項質疑,歐克斯科技總經理暨「屋比」房屋比價創辦人葉國華表示,會員資格都符合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規定,所有流浪仲介在證照有效期間,只要有靠行規業,都可加入平台,未改變現有經紀人與店東、加盟店、直營店等隸屬關係,也未介入客戶帶看、同業合作等遊戲規則,而在目前房市交易量縮下,「聯賣」擴大務紀交流是提升成交的方式,平台是提供房仲有更多機會接觸到買方,並無不道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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