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0 05:30

主權基金示意圖。(本報美編組繪製)
主權國家政府建立且進行投資管理的基金,主要來源包括石油等自然資源收入、財政盈餘、外匯存底,或勞工、公務員等各類退休基金。依來源可概分「資源類主權基金」,以中東地區國家為主;與「非資源類主權基金」,亞洲國家大多為此類。成立目的是創造更多國家財富,或調節外匯需求及維持外匯市場穩定。
以主權國家來看,擁有最多主權基金是中東國家,例如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即阿聯酋)共約7個主權基金,其次為中國與香港共有5個主權基金;我國有所謂的四大基金(退輔、勞退、勞保、郵儲),還有國發會的國發基金,有著類似功能、但並非主權基金。
我國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就有類似討論,2012年時前財長張盛和曾以四大基金績效不佳、建議研擬主權基金,遭當時的勞委會、交通部等反對;2016年國發會委託研究「我國成立主權基金之可行性」,建議短期先以國發基金轉型或匡列額度成立;2023年立委吳欣盈與羅明才等多名立委提案修改《中央銀行法》,提出運用10%外匯存底成立外匯投資基金(FXIF),遭央行反對。(記者高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