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1-15 14:58

泰國政府1/27起開始發放第二階段消費金

第二階段消費金發放自本年1月27日開始

泰國財政部長Pichai Chunhavajira昨(14)日表示第二階段消費金發放將自本(2025)年1月27日開始,預計將有350萬至400萬60歲以上人口透過泰國政府的PromptPay手機支付應用程式獲得1萬泰銖(1泰銖約等於0.95新臺幣)消費金。

泰國消費金振興措施原定發放給所有16歲以上的泰國公民,然而,該政策面對來自各界的批評聲浪,質疑政府濫用公帑,泰國政府爰推出相關條件以降低各界疑慮,包括民眾須符合年收入低於84萬泰銖及名下銀行存款總金額低於50萬泰銖之條件方能獲得申請資格,該政策在調整申請條件後,總受益人數約為5,000萬人,泰國政府估計約90%(即4,500人)將提出申請。

此外,本計畫從原訂一次性發放改為分階段發放,首輪發放已於去年底完成,優先發放給持有社會福利卡及身障人士等弱勢族群,發放金額約1,450萬泰銖。而第三階段發放則預計於本年4月以數位貨幣(Digital Money)形式發放,惟具體細節尚待泰國政府公布。(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