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11-10 07:51

永久屋空間狹小又無法增建不敷使用 居民嘆生活品質愈來愈差


永久屋空間狹小,又礙於合約限制無法增建,居民嘆不敷使用,生活品質愈來愈差。(記者陳賢義攝)
2020/11/09 15:13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2009年8月8日的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東,包括金峰、太麻里及大武鄉都受到不同程度災難,其中富山部落必須遷村、嘉蘭部落有66戶房屋流失,災後政府採離災不離村的政策興建永久屋安置災民,台東計有8處,但年逾10年,卻因當初入住災民與原建單位和縣府簽定合約中有諸多限制,如不得轉買和增建等,致使空間狹小又無法增建不敷使用等問題相繼出現,居民嘆生活品質愈來愈差,又無法回到原來居民住,財產權傷很大。
台東8處八八風災永久屋均集中在南迴鄉,包括了大武、大鳥、大竹、賓茂、嘉蘭村3處及太麻里鄉的德其段,家戶人口數的增加、房子結構及周遭設施的接續壞損,導致居民愈發不滿,台東縣議員尤忠正今在議會縣政總質詢代民發聲。
尤宗政表示,永久屋建蓋初期因時時間急迫和倉促,未有長遠規劃,留下不少的問題,極待改善和解決,包括居民只有房子所有權和地上權,土地屬於政府不能增修建,面對後代子孫的增加,居民明顯感到空間不足,原來居住地土地使用功能也因遷移降低,如愛國埔原是一塊建地,遷至永久屋基地後,原住地改降為農牧用地,大鳥富山部落也變更為水保特定區,無法申請禁伐補償,居民既無法申辦補儐又損失,對財產權傷害大。
尤忠正表示,永久屋的規範是以安置為目的,生活空間狹小又欠缺部落該有機能,一個部落需要大的土地面積才能夠從事產業的發展及永續經營,空間配置也未考慮族群文化特色,如教會和集會所的興建,這些都是目前迫切需要改進的地方,如富山村「跳村」遷村至大武村,傳統文化的保存受到危害和中斷,如何能安身立命及永續發展和保存傳統文化是重點。
台東縣政府原民處長方銘鏓表示,當初因災害發生,土地取得時間急迫,政府以莫拉克特別條例因應處理,但此條例已在2014年廢除,現已興建10年,相關問題如居民權是可買賣轉移、公共設施不足等,都曾接獲族人反應,並與原民會探討處理;莫拉克特別條例廢除後,房子所權屬居民,房子處理回歸各目的法規管理,而且當初的合約簽訂,是損贈單位、縣府和居民共同簽署,合約中有規範,如不能買賣,現今針對合約限制確0有討論空間,將與原建單位和原民會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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