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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罐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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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4-27 19:30
從農地到排水溝的綠能大躍進 考驗地方把關能力
屏東縣大推綠能,從農地、屋頂到水溝都被拿來規劃太陽能發電,近來在沿海鄉鎮甚至傳出有業者搶地、搶台電餽線的亂象,考驗縣府把關能力;對此縣府重申,農地結合綠能設施還是要以農地農用為原則,否則會撤銷容許使用。
根據縣府統計,目前全縣太陽能發電容易已接近190MW,尤其在去年農委會核定屏東縣有495公頃的不利耕地可做為綠能發電區後,申請案件已陸續增加,雖然規模超過2MW的申請案還不多,但太陽能光電板已結合各種型式進入鄉鎮、社區,甚至進入了家戶。
綠能專案辦公室指出,目前的太陽能光電有多種型式,包括屋頂型、農棚型,浮在水面上的浮動型,甚至還有的是裝在堤防上、回填的坑洞上,現在連大排水溝上方都成為發電區。
不過綠能「大爆發」,已造成部分沿海鄉鎮出現業者搶地承租,甚至還有搶台電饋線的亂象,據了解,由於台電饋線容量有限,有些掮客沒有從搶地著手,反而先申請饋線容量,再以此招攬地主配合,這些現象也讓真正想加入綠能的單純農民,看得「霧煞煞」。
屏東縣政府綠能專案辦公室主任盧俊中指出,綠能租約一簽就是20年,如果所有農地都轉作綠能,可能會影響農民的農保資格,這一點農民務必要認清,還有一般農地申請加設綠能設施,還是要符合「農地農用」,如果查到「掛羊頭賣狗容」,會被立即撤銷容許使用,還會視情節開罰。
至於近來引起注意的「饋線爭奪戰」,盧俊中指出,縣府會再與台電溝通,希望能加強把關,熟悉綠電流程的人士則建議,台電如果能在業者申請饋線時,就要求業者提出相對的土地承租資料,也就是先有土地者才能申請饋線,至少可以遏止有人先「把持」饋線、再要求地主妥協,這類亂象,縣府不該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