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發達集團監察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1-27 10:19

台新金告財政部求償165億,彰銀案今宣判

彰銀(2801)去年舉行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財政部在9名董事席位中,與泛公股聯手取得6席,使台新金(2887)痛失彰銀經營權,損失高達165億元,台新金以財政部違反2005年同意讓台新金取得彰營經營權的約定,提出訴請「確認契約存在」的民事訴訟,但財政部否認有契約,今(27)日宣判結果。
台新金先前指出,當初公司在2005年投入365億餘元,標得彰銀22%持股,當時財政部曾公告,同意讓台新金取得彰營經營權,此後台新金入主彰銀9年,財政部均履行當年承諾,讓台新金取得過半董監事席次。
然而,財政部在2014年卻與泛公股聯手大舉徵求股東委託書,在9名董事中,取得6席,台新金僅3席,導致台新金喪失彰銀主導權,台新金認為財政部已違反2005年雙方約定。
先前財政部也否認,雙方並沒有約定財政部會保證台新金取得彰銀董事席次過半,2005年的公告,是財政部同意讓台新金取得當年的彰銀董監事過半席次,效力僅限於當屆,且以自有的12%彰銀股權及持有6%股權的泛公股,另透過合法徵求委託書方式,取得6席彰銀董監事,並未違約,不應賠償。
台新金訴求,財政部應歸還彰銀3席董事的派任權,或是賠償165.58億元,原訂在去年11月25日宣判,延至今年元月27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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