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4-12 16:16

力銘董事會通過蘇州隆登電子科技處分設備予力銘汽車配件(蘇州)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593)力銘-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子公司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處分設備予子公司力銘汽車配件(蘇州)有限公司案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將其營運有關之設備處分予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力銘汽車配件(蘇州)有限公司。2.事實發生日:114/4/10~114/4/10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不適用;係以實際交易日之營運設備帳面淨值為交易價格。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力銘汽車配件(蘇州)有限公司均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114年3月5日董事會決議出售子公司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其原有營運、生產、管理等營業活動由子公司力銘汽車配件(蘇州)有限公司承接。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內部控制規定辦理。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業經本公司民國114年4月10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集團子公司間處分設備案,以實際交易日之營運設備帳面淨值為交易價格。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靜誠會計師事務所18.會計師姓名:林宜靜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高市會證字第0977號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由子公司力銘汽車配件(蘇州)有限公司承接子公司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原有之營運、生產、管理等營業活動。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4月10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04月10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1.因114年3月5日董事會決議出售子公司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案,買方不承接蘇州隆登原有營業活動,而由子公司力銘汽車配件(蘇州)有限公司承租蘇州隆登原有大部分廠房繼續生產、承接與經營原有業務。2.為集團子公司間以帳面淨值為交易價格之處分設備案,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及股東權益並無影響。3.財務報表資訊係分別參考113年第4季經會計師查核後之資訊。4.匯率換算係依人民幣兌台幣4.6188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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