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09 06:39

國安基金三次釋股! 一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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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基金三次釋股! 一個原則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2009.10.08 02:59 pm
在指數挑戰8000點大關時刻,國安基金的釋股方式與時機,難免會衝擊盤勢,根據過去的三次釋股經驗,作法雖都不同,但都掌握住不影響股市原則,於適當時間釋股。
國安基金於民國89年1月15日成立,主要目的在因應國內外重大事件,以維持資本市場和其他金融市場穩定,但國安基金護盤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並經由委員會決議。
國安基金首次釋股是在民國90年時,當時行政院開發基金、國安基金與台積電大股東等,曾向證期會申請以美國存託憑證(ADR)形式釋出持股,總計釋出3億5000萬股台積電普通股,並發行約7000萬單位的台積電ADR。
當時因股市行情逐漸加溫,而國安基金處分股票的動作也愈大,而為避免衝擊人心,財政部更三番兩次宣示國安基金釋股的兩大原則,一是海外釋股為主,絕不會影響股市;二是不做賠錢生意。
民國92年則採取將股票轉換為指數股票型基金(ETF)的大規模釋股方式,當時國安基金以不影響市場穩定前提下,適時處理持股,並強調以海外釋股為優先考量,若在國內釋股則會考量三原則,包括出售價格不低於國安基金持有成本加計相關處理費用;不得低於前一營業日收盤價; 每一受託機構每一交易日賣出數量,不得超過此有價證券前10個營業日平均每日交易量的5%。
另一次是95年12月起委託台灣銀行在公開市場釋股,期間長達11個月,由於當時大盤一度上漲到9800點,獲利超過200 億元。當時國安基金委員會決議,釋股必須符合「限量限價」原則,加上國安基金操作是「來有影,去無蹤」,強調其釋股動作絕對不會對股市造成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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