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丈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7-21 07:21

金管會緊盯利變保單 對市場祭出新三不

壽險市場熱賣什麼保單,金管會就盯上什麼保單。近年最夯的「利變型保單」,再次被金管會保險局盯上。保險局主動發稿「警告」壽險公司,提出「新三不」;一、壽險業的廣告、文宣及行銷話術,都不能單獨拿「宣告利率或保單報酬率」與其他金融商品(尤其是存款)做比較。二、壽險業不能以「調升」利變保單宣告利率為銷售訴求。三、壽險業不能以鼓勵保戶「投資目的」來銷售利變型保單。
根據壽險公會統計,今、2018年上半年,壽險業新契約保費收入(FYP)達7077億元,其中跟「利率宣告」有關的「利率變動型壽險、利率變動型年金險及萬能壽險」,上半年總共賣出3758億,占7077億的53.1%。亦即壽險新契約市場「一半以上」保費,都在買利變相關保險。
保險局近日主動發稿,提醒消費者買利變保單「三大注意事項」,同時祭出「新三不 」警告業者;三大注意事項包括,第一、保單宣告利率「並非全期固定、且不做任何保證」,消費者買利變保單時,不應只考慮宣告利率高低。
二、根據保險局規定,保戶購買利變型保單後,若要提前解約,在一定年限內(6年內),壽險公司都必須收取解約費用。亦即保戶可能因為提前解約,無法拿回「全部已繳保費」。第三、保險局表示,消費者買「外幣」利變型保單,須注意匯率風險。建議民眾購買利變型保單前,應詳細了解商品內容,並審慎評估自身保險保障需求。
保險局也同步「警告」壽險公司;一、行銷時所使用的「廣告、文宣及行銷話術」,統統不能單獨以宣告利率或保單報酬率等條件,與其他金融商品做比較。其次、壽險公司不能以「調升」宣告利率,做為銷售訴求。第三、壽險公司不能只以「投資目的」來銷售利變型保單,此舉將扭曲保險保障本質,並讓消費者誤解而產生糾紛。
保險局其實已盯上利變型保單一段時間,尤其今年7月,部分壽險公司因應美國聯準會在6月升息,做出「調升」美元利變保單宣告利率後,即被保險局要求「寫報告」,要求這些公司說明,7月調高宣告利率是否合理。
但「利變型」保單大賣,也非壽險業者本意,卻是台灣大環境造成。壽險業者說,因為新台幣利率「長年低落」,中央銀行甚至已「連續8季」不調利率,台幣傳統保單因為保單預定利率太低,導致保費貴得不像話。大多數消費者都不可能買「這麼貴」的傳統保險商品,但大量資金還是湧入保險市場。採「宣告利率」設計的利變型保單,因為保費相對合理,吸收了大批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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