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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秀秀 發達公司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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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2-17 21:27
《觀察》大戶條款拖待變 只為租稅公平正義的假面?
《觀察》大戶條款拖待變 只為租稅公平正義的假面?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2014-12-1719:42
證所稅「大戶條款」存廢炒得沸沸揚揚,今(17)日在立法院攻防後,出現延緩3年再上路,門檻維持10億元的「意外」決議;但深究其背後象徵意涵,在國內貧富差距日益懸殊下,若對富人課稅的大戶條款被廢,接下來強調租稅公平、對富人加稅的法案如房地合一稅的審議,恐怕也會一一被攻破,成執政黨未來的隱憂,或許,才出現以拖待變的延緩上路決議。
回想2010年證所稅提出復徵時,行政院證所稅版本是採所得核實課徵,並設下400萬免稅額門檻以降低對小股民的衝擊,預估在股巿獲利超過400萬元約2萬人適用,年稅收百億元。
不過,此案一進立法院,反對聲浪排山倒海而來,最後財政部一退再退,修了個幾乎談不上公平正義,股市又不領情的法案倉促上路。
但上路不久,財政部又迫於輿情於去(2013)年7月不得不拿掉8500點的「天花板」,並對售股金額逾10億元大戶,改採「設算為主、核實為輔」徵收,超額部分設算交易所得,分離課徵千分之一證所稅。
證所稅從原本最初的核實課稅,在政府「聽聲辯位」,政策左右搖擺下,被改成全世界絕無僅有的「指數型」證所稅,需課稅的大戶從2萬驟降至不到2000人,稅收預估只剩9億元。
在九合一選舉國民黨敗選後,明年才要上路的「大戶條款」,因為還是讓炒股的大戶芒刺在背,因此出現調高門檻至50億元的聲浪,倘若提高門檻至50億元,影響人數再銳減至只剩77人,稅收僅剩不足1億元。
證所稅乃至「大戶條款」得罪富人又照顧不了窮人,但站在財政部的立場,課徵證所稅的象徵意義,是財政部貫徹對資本利得課稅的具體表現,甚至大戶條款彰顯財政部對富人加稅的堅定決心;證所稅大戶條款一旦廢除,恐怕將來對富人加稅的任何稅改計畫,如下會期的重點法案《房地合一稅》,恐都面臨相同命運。且證所稅反覆修法,不僅無助於國家稅收,又不斷干擾股市,實非正辦。
目前國內貧富差距的變化,若以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五分位法呈現是在改善中,但以所得稅報稅資料觀之,則在迅速惡化中。如果大戶條款的廢除可能帶來富人增稅的連鎖阻礙,當然要堅持立場。
不過,為了租稅公平而擬對富人加稅,政府可以再研究的是,富人稅固然是減少肥貓坐領高薪的的對策,但過高的所得稅率卻可能減低企業家創業的動力,特別是目前本國人負擔的邊際稅率,明顯高於外國人在台所享有的超國民待遇,必然造成富人轉拿外國護照,進而導致資金外流。隨著企業家缺乏在台灣投資於產業轉型升級的意願,導致產業附加價值難以提升,其結果反而得不償失。
而中研院之前所提出的《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主張「未來經濟景氣恢復後,應合理提高營所稅稅率至20%~25%,與韓國及歐盟相當」,以及「對於研發投資之賦稅抵減,應針對真正有技術創新之產業,而非普遍性之減免」,或許這可以是促使租稅負擔趨於公平合理,同時兼顧產業技術提升及品牌創新需要的可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