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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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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9-30 16:53
加國智庫Fraser:臺灣經濟自由,全球第15
《經濟》加國智庫Fraser:臺灣經濟自由,全球第15
2013/09/30 16:39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沈培華台北報導】行政院經建會表示,加拿大智庫佛瑞塞研究機構(Fraser Institute)於9月18日公布《2013世界經濟自由度年度報告》(Economic Freedom of the World:2013 Annual Report),於152個經濟體中,臺灣排名第15名,與去年相同。
這次評比排名中,港、星、紐分居全球前3名,英、美、德國分居12、17及19名,日、韓並列33名,中國大陸則名列全球第123名。
佛瑞塞研究機構之經濟自由度評比,建構在以下四個面向:尊重個人選擇、鼓勵市場自願性交易、強調市場之自由進入與競爭、確保私人財產權保護;內容涵蓋:(1)政府規模、(2)法律制度及財產權、(3)貨幣健全度、(4)國際貿易自由度、(5)法規管制等五個領域,及42個細項評比指標,據以衡量經濟自由度。
在「政府規模」方面,臺灣排名第32名,平均7.5分;報告中指出,政府規模愈大愈不利私人市場經濟活動自由。政府消費支出、移轉及補貼、國營事業規模、邊際所得及薪資稅率愈低者,經濟自由度愈高,臺灣以政府移轉及補貼(9.3分)最佳;「法律制度及財產權」方面,臺灣排名第28名,平均7分。
「貨幣健全度」方面,臺灣排名第18名,平均9.5分。報告指出,穩健的貨幣成長及外幣開放政策,能有效控制通貨膨脹率,避免通貨的貶值;貨幣成長率、通貨膨脹率及變異較低者,開放國人持有外幣銀行帳戶者,經濟自由度愈高。臺灣以國人可擁有外幣銀行帳戶(10分)最佳,近年通貨膨脹率低(9.72分)居次。
「國際貿易自由度」方面,臺灣排名第44名,平均7.7分。臺灣以官方及黑市匯率差異小(10分)最佳;表現落後指標,則有外國人簽證及居留容易度(4.31分)、關稅率標準差異大(4.68分)及非關稅貿易障礙(5.89分)。「法規管制」方面,臺灣排名第77名,平均7.1分。
經建會表示,此評比報告要項的國際比較,對於我國政府推進經濟自由化的改革方向,具有以下啟示:
「政府規模」方面:近10年來國營事業投資占總投資比重雖已由30.23%降為23.89%,但此評比結果仍落後。國營事業民營化或全民釋股的步調加速,可激勵我國市場自由能量。
「法律制度及財產權」方面:司法體系運行及審判商業契約效率等指標相對較國際落後。更有力的司法改革有利於經濟自由化,法院有效率處理商業契約紛爭尤利於商業環境的健全。
「國際貿易自由度」方面:關稅率標準差異大及非關稅貿易障礙,為相較國際的落後指標。經貿相關部門應加速鬆綁國內市場法規,並積極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或加入區域經貿組織,以創造更為自由的國際貿易環境。
「法規管制」方面:我國勞動法規在眾多的國際競爭力評比中,都處於不利評比,成為經濟自由化的弱項,可再參考國際上先進國家做法再行檢討。此外,在提升行政效能、簡化行政流程及避免貪腐等方面,我國都有再檢討精進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