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火紅蓮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6-30 11:52

《塑膠股》股東會違不違法?亞化、炎洲等經濟部判定

【時報記者何美如台北報導】亞化(1715)昨(29)日召開98年度股東會,亞化主張擇日再開,炎州(4306)主張繼續開,並現場選出主席,完成股東常會,雙方意見不一,再度形成各說各話的局面。目前雙方都與律師研究中,預期雙方將以各自依據的法令做支撐,展開律師攻防戰,不過哪一方勝出則需由主管機關做最後的裁定。
亞化代理發言人李華松強調,炎州昨日召開股東會已經違法,且過程兒戲,沒有法源依據。他表示,董事長廖正井因個人生涯因素於6月29日上午8時請辭,事出突然。副董事長李光弘因病就診,董事余河德及董事葉斯鎮人分別在上海、日本,依公司法第182條之一規定,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依第208條第3項規定辦理,故6月29日98年度股東常會無法召開。
昨日下午亞化緊急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12月21日再舉行股東會。
炎州則認為,股東會主席不一定非要董事長不可,可和議選出主席,且股東會出席股數已逾8成,自己片面宣布不開會,完全不尊重股東。依照公司法內規,由現場股東推舉主席,繼續召開股東會並無違法,會將昨日股東會決議送交經濟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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