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隆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4-26 17:30

地上權自宅 北市免囤房稅

2016-04-26〔記者徐義平、蕭婷方/台北報導〕
京站住戶解套 回歸自用房屋稅1.2%
郝市府時代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非自用房屋持有逾三戶者,房屋稅由原本一.二%提高至三.六%,造成地上權住宅房屋稅大增。日勝生證實,在住戶向北市府力爭後,「京站」房屋稅從最高三.六%回歸自住用稅率一.二%,是北市首宗成功「解套」囤房稅的地上權住宅。
北市財政局稅捐稽徵處長黃素津表示,依國有非公用地上權開發案,所有權人完工後不得分割移轉所有權,後雖有修法,但京站案適用舊法,房屋實際使用人雖非建商,但所有權人仍為日勝生,稅捐處才會依法向日勝生課稅。
日勝生也解釋,京站建物所有權是登記在法人名下,房屋稅由業者向住戶代收,再統一繳納。
但囤房稅上路後,房屋稅增加三倍,京站住戶曾集體向北市提出申訴;黃素津表示,當時財政局有上報財政部,依財政部解釋,自去年五月徵稅時,就採實際使用情形課稅,只要住戶擁有房屋符合自住條件、房屋所有權少於三戶就不會被課囤房稅,也就是可適用自用房屋稅率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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