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2-22 07:56

台美協定當然要快簽

台美協定當然要快簽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川普的全球性關稅措施違法,川普緊急援用一九七四年「貿易法」第一二二條款,對所有進口貨加徵十%關稅。一時間好多人跑出來說,不應該在判決前簽署,或是為什麼不等判決出來後再談,這些人講的話有道理嗎?

要辯明箇中的真偽,其實很簡單,看看其他國家、特別是與台灣在產業結構上有競爭關係的國家,他們的反應如何,就知道答案應該是什麼了。

首先是日本,該國高層說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總統川普對等關稅無效,不僅不會影響日本在美國的第一輪投資計畫,高市早苗首相下月十九日訪美時,將以此做為強化雙方同盟關係的關鍵,同時也將啟動第二輪投資。

其次是南韓,青瓦台週六開過高層會議後也強調,儘管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增加了全球貿易環境的不確定性,但韓國政府計劃繼續在韓美特殊同盟的基礎上進行友好談判,以免破壞通過雙邊貿易協定所保障的利益平衡和出口條件。此外,正在國民議會審議有關對美國投資特別法案的立法程序,也將會繼續推進,不會受到任何干擾。

日韓兩國經過深思熟慮後,都決定按照原定計劃不變,這是什麼意思?很清楚的,這說明大家關注的核心,都是跟競爭國的相互差別,絕不能掉隊在起跑點上。同理可證,台灣可以「獨樹一幟」,不這麼想、不這麼做嗎?

回到問題的本身,在前一段各國談判的過程中,有三個背景不能忽略不見,首先,在台灣之前,我們最關切的日本、韓國都已經先後完成談判,台灣在後的壓力,大到可以想見。

再者,台灣對美國的貿易順差,在二〇二四至二〇二五一年之間,增加一倍之多,美國二月十九日公布達到快一五〇〇億美元,如果在這個基礎上談判,台灣將更居於劣勢,壓力不會減輕,只會更大。

第三,還好台灣的談判團隊在之前趕快把二三二先談定下來,川普政府現在於對等關稅措施受阻,未來勢必往例如三〇一或其他項目去找方法,台灣搶先在二三二拿到優惠,可以讓七成六以上的出口都在保護傘下緩解壓力,得到優勢。

因此說穿了就是,慶幸我們的經貿隊伍沒有等到最高法院判決結果出來後才去簽署。這個簽署時機和策略,反而突出賴清德政府做到了超前部署的責任。

至於一些看到判決即「幸災樂禍」的言論,之所以充斥於網路世界,其實連認知作戰的水準都談不上,這些人若不是外行,就是天真,徒增閱聽大眾的識讀干擾,對於公眾知識的累進,助益實在不大。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