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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9-01 06:33

國銀金檢7缺失 授信聚焦房貸控管

2025/09/01 05:30  
金管會檢查局上半年對本國銀行執行「金融檢查」,報告顯示,共有七大缺失業務、十三項缺失態樣。(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檢查局上半年對本國銀行執行「金融檢查」,報告顯示,共有七大缺失業務、十三項缺失態樣,包括: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反武擴作業,辦理開戶審查作業待加強;未確實辦理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不動產放款限額控管;辦理開戶審查作業待加強;未確實辦理餘屋貸款徵信審查作業;以及未確實辦理疑似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態樣監控作業等。
至於如何決定缺失是否裁罰?金管會說明,檢查局依法按行政程序辦理金檢,銀行局將檢視缺失情節及改善的情況,綜合裁量評估或懲處。
根據金管會公告上半年國銀檢查缺失,包括七大業務: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反武擴作業;法令遵循;消費者保護;數位金融;風險管理;授信業務;以及資訊安全。
金管會進一步針對七大缺失業務列出缺失態樣,其中「防制洗錢」業務有三個缺失態樣,依序為辦理開戶審查作業待加強、對客戶申請企業網路銀行轉帳額度核給作業有欠妥適、對高風險外籍人士帳戶控管欠妥等。
在授信業務的缺失態樣方面,包括未確實辦理銀行法有關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限額控管。金管會表示,依去年九月二十五日發函,對借款人興建或購置相關建築(如廠房)用途,以類似商品型態出售或出租,以賺取租金收入為主要目的者,即須納入限額控管。
此外,針對沒有確實辦理「餘屋貸款」徵信審查作業的國銀,未分析相同特性產品成交資訊,以評估未來銷售展望。經多次展期,但擔保品去化速度低於同建案其他戶別,未評估借戶銷售策略或洽借戶以其他財源清償借款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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