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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0-10-25 08:35

我對真理或智慧的淺見

本帖最後由 小騎士 於 10-10-25 13:25 編輯
最近心理老想著個問題,何謂「真理」(應為「真理的應用與實踐」或「真知卓見」,但此無法完全涵蓋「智慧」,有許多時候仍有選擇的空間,這時更見「智慧」的重要性,以下均同)或「智慧」?在下試從幾個角度分析。
邏輯學是一門廣泛存在於多門學科中的學問,尤其是數學、哲學、法律、宗教、文學應用最廣泛,往往給人過程有趣但內容空洞乏味的印象,記得大學時就是因為如此,對之興趣缺缺,但又不得不學。
邏輯的應用可以輕易讓我們了解事物,有助於事物的學習,但過於僵化的邏輯思維,將使我們做出機械化的思考,而做出不合人性的結論。有一門最令人熟知的邏輯學就是辯論術(詭辯學派),其最終目的是以辯論為手段達到「探求真理」的功效,但往往卻淪為「駁倒他人為目的」,始終未能達到探求真理的功效,亦即常常我們所說的「走火入魔」,在法律上這種人稱為「法匠」,在宗教上亦可稱為「迷信」、在道德上或可稱之為「假道學」。
盛行哲學的古希臘、印度、中國,即發現這個問題所在,希臘三哲、印度佛陀即在探討當中問題而名留千古,至於中國雖然因為漢武帝獨尊儒術,邏輯學發展受到了限制,但從儒家思想仍可窺見上述現象。
詭辯學派最基本的問題在於智慧或真理的應用與實踐。有本佛教經典《那先比丘經》,內容記載希臘裔國王彌蘭達羅斯(Menandros,古譯彌蘭陀)與高僧那先比丘間的對話,彌蘭達羅斯試圖使用希臘式辯論術駁倒佛教教義(初期佛教算是純哲學團體而非正式宗教團體),但那先比丘始終應用著智慧,將彌蘭陀王的問話一一解答,最終讓彌蘭陀王信服,並開始弘揚佛法,這是一個在「智慧」或「真理的應用與實踐」上非常典型的例子。
翻閱字典,將「智慧」拆開來看,並沒多大差別:「智」即為知,強調的是一種認知力量,可以說是一種見識、見聞、經歷;「慧」即是聰穎,強調也是一種領悟力,較屬於一種天生的領悟力。但二字結合起來,卻是不同凡響,強調的是將兩者所得到的力量轉換,亦即「受惠於知識、見聞、閱歷的認知,所得到超然理性的真理」,或許日語中的同義字「知惠」比較可以讓人理解。與「智慧」相較,有些很類似的名詞,如「聰明」、「聰慧」、「智識」、「智巧」......等,在此即可明白當中不同,亦即這些均可為「智慧」所包含,有時亦可作為「智慧」的前提,但卻非必要,因為應用不當,即可產生違反人性的後果,而許多智慧在平凡人眼中卻是愚昧的行為與舉動,這也就是詭辯學派的敗筆所在。
「佛陀」在中文解釋上,為「覺悟者」,即能自覺最大智慧,並能以此覺醒眾生之人。在覺悟什麼樣的智慧,大致上就是真理的應用與實踐,也是古來今往東西方哲學家所努力的共同目標,不管什麼宗教,許多的經典,所強調的重點並非英雄事蹟(當然部分也有這目的),而是當中的智慧,往往人們的認知只達到知的境界,卻無法獲得智慧或享受真理的應用與實踐,最終讓許多宗教淪為迷信的園地。又在法律方面,其目的亦為智慧或真理的應用與實踐,但許多從事法律工作之人,卻往往將法院淪為邏輯學的鬥爭戰場,最後迫害不少個人或家庭。而在文學方面,沒有智慧的內容,僅管辭藻華麗,也往往不經久耐傳,這些在在讓我們了解到智慧或真理的應用與實踐,有多重要。
智慧或真理的應用與實踐,在生活中無所不在,了解它可以幫助我們做人處事更圓融、更有修養與作為,只可惜沒辦法像知識一樣可以快速吸收,必須靠經年累月的歷練與向人討教才能獲得,每每在品味生活區拜讀幾位大大的文章,總覺得智慧不足,老插不上話,心中有感而發,於是特發此文,以示感謝,並期望若有閱讀本拙作之讀者,能有小小的啟發,一同勉勵。本文為個人淺見與感想,如有不正確之處,仍請前輩們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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