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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3-03 18:10

證交所發布IFRS永續揭露準則第S2號「氣候相關揭露」參考範例及自行評估表

證交所發布IFRS永續揭露準則第S2號「氣候相關揭露」參考範例及自行評估表,助力企業接軌國際準則依金管會發布之「我國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藍圖」,上市櫃公司將自 115 年起,依資本額規模分三階段適用 IFRS 永續揭露準則。目前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兩號準則,IFRS S1「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及 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該準則之架構係參考 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包括「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大核心內容,目前年報及永續報告書「氣候相關資訊」已有相似揭露框架,企業可以此作為基礎,進一步依準則規定強化永續資訊揭露。證交所表示,為協助企業順利接軌,已於「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專區」發布 IFRS S2「鋼鐵製造商」及「硬體」兩行業別之揭露範例,範例內容提供揭露架構,並依準則規定提供揭露方式供企業參考,旨在幫助企業內部準備及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另有「自行評估表—以鋼鐵製造商為例」,企業可於完成氣候相關資訊揭露後,使用此評估表自行檢視揭露內容,以確認完整性。未來證交所將持續發布 IFRS S2 實務指引及其他行業別揭露範例,協助企業遵循準則要求。為確保第一階段接軌公司(實收資本額達 100 億元以上)順利於 115 年度導入 IFRS 永續揭露準則,並於 116 年 3 月 16 日前完成年報永續相關財務資訊專章揭露,證交所已於 113 年 7 月發布第一階段接軌公司導入計劃參考範例,以及函請該等公司成立專案小組負責推動導入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後續按季將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控管,且於提報董事會之當季結束後 15 日內向證交所申報執行情形進度表。證交所提醒第一階段公司應於今(114)年 4 月 15 日前完成首次申報,請公司及早準備。企業透過導入永續揭露準則,全面審視自身及價值鏈之永續發展現況,識別氣候變遷帶來的風險與機會,進而強化風險管理、發掘潛在商機,調整營運模式以提前佈局,將有助於企業的長期發展。此外透過公開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更讓投資人清楚了解企業的策略方向、資源配置與市場應變能力,可進一步提升市場信任與企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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