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1-15 05:53

第一上市櫃員工 投資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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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上市櫃員工 投資鬆綁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0.01.15 03:13 am
金管會昨(14)日發函,開放來台第一上市櫃或興櫃的企業,其海外員工可以由公司開立集合投資專戶,執行手中認股權。
金管會官員表示,目前只有國內企業海外子公司配股給員工時,可以利用集合帳戶處理股權,配合鼓勵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市,金管會昨天特別發函開放,來台第一上市櫃或興櫃的公司,其海外員工也可由集合投資帳戶處理手中持股。
金管會表示,辦理這項員工集合投資專戶時,須符合相關規定,包括投資專戶僅准賣出海外外籍員工行使認購有價證券權利,及因讓受與配發取得的股票,不能從事其他證券買賣交易。
投資專戶內員工取得股東身分後,行使表決權應比照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投資國內證券的方式,由第一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員工授權指定的國內代理人出席,並依保管契約的約定行使表決權。
官員表示,集合投資帳戶的作法,不必個別成立專戶及找保管銀行,可以省去不少保管費及手續費。
員工若不選擇這種集合投資專戶方式,執行認股權利並處分所取得的股票,個別員工也可以依相關規定,辦理投資專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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