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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9133 發達集團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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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1-14 23:29
TRF壓力當頭 金融監管 抓大還是細罰
3年前,因為人民幣匯率劇貶,人民幣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出現投資爭議,並延燒至今。TRF,這個沒有散戶「夠格」,能夠買得起的投資工具,雖然投資人數不像雷曼連動債那樣數以萬計,抗爭聲音卻很大,且金管會處罰金融機構原則甚至可能會為此翻盤。但因為部分團體民意高張而過度介入監管,對市場後續發展,到底是福是禍,值得觀察。
真正因為投資TRF遭套牢慘賠的「受害者」有多少,始終眾說紛紜。曾有雜誌報導,有高達3797家台灣中小企業,因為投資TRF面臨關廠危機。但金管會銀行局統計,歷年投資TRF客戶數(未歸戶)約2600人,統計到去年10月底,全市場有關TRF投資爭議的申訴案共204件,但歸戶後只有100多件。
受害公司到底是市場盛傳的3千家還是100多家,差距已很大。TRF各個自救團體宣稱的TRF投資爭議損失,也從2000多億「坐地喊價」到2兆台幣。但市場若真有2兆損失,應早已「動搖國本」。去年景氣不佳,上市櫃公司獲利和營收的確同步衰退,但去年前3季仍有1125家上市櫃公司出現累計獲利。試問若近4千家企業因為TRF倒店,怎麼還會有74%的上市櫃公司出現獲利?
過去3年,已有17家銀行因為不當銷售TRF,遭金管會處罰7600萬元。但TRF相關團體顯然不滿意,遊說立委提案,擬對銀行採取「一案一罰」,銀行有錯,主管機關自然該罰,但這種遇事就罰的「焦土政策」,對金融市場發展,並不利。
近期有一家本國銀行的香港分行,也出現TRF投資爭議。香港金管局(HKMA)受理並確定銀行並無違反銷售規定後,只告訴銀行和客戶一句話「我們不介入民事契約」,任由客戶抗議,香港金管局未再對該個案多置一詞。
金管會才釋出「抓大放小」監管原則,同時卻說,考慮對金融業採取「更細緻的處罰(一行為一罰)」,未來到底會是「抓大還是細罰」,還是只要比照香港金管局,「尊重民事契約」就好,金管會心中該有一把尺,要好好拿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