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亭 發達集團營運長
-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8-17 18:20
持分房屋算囤房? 持有部分各計戶數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在『囤房稅』開徵後,許多滿手房屋的投資客負擔加重,而財政部日前表示,房屋稅負與持有戶數相關,根據財政部規定,與他人共有房屋,在計算房屋戶數時,除非共有人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否則其各自部分持分都一律按『一戶』計算,而超過三戶便從高課徵房屋稅,民眾需留意是否因此而被認定為囤房一族。
由於囤房稅除房屋用途外,戶數亦是決定適用稅率的關鍵因素,因此針對與他人共有房屋該如何計算戶數,財政部指出,個人所有之持分共有房屋,在檢視是否符合「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的戶數限制時,原則上持分共有房屋的所有權人,應分別視為各擁有一戶。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不論共有房屋持份高低,各所有權人在各自名下均需計為『一戶』,除非是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分共有同一間房屋,才可共計算為一戶,呼籲民眾釐清持分房屋的囤房標準,以免衍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