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0 05:30
(資料照)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中央銀行下重手「打炒房」,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首度將「有房無貸」納入管制,取消寬限期,引發外界錯殺無辜議論。央行昨宣布將「繼承」排除,即因繼承而名下有屋者,購買第一屋只要不是高價宅,仍享有房貸寬限期;此外,換屋民眾只要與銀行簽署切結書,也可排除第二戶及寬限期限制。
與銀行簽切結書 換屋也納入
央行九月祭出第七波信用管制,首度將第一戶購屋貸款納入,名下有房產者,就不得有寬限期。
央行業務局長潘榮耀指出,相關措施公布後,央行收到許多繼承有屋者與換屋者的陳情,因央行新管制措施影響其原本財務規劃;考量繼承房屋、房貸皆屬不可歸責因素,不論繼承一屋或多屋,央行決定予以排除。
潘榮耀說明,先前財政部曾做解釋,父母購屋、子女繳房貸,因本人、配偶與子女名下皆無房產,雖有房貸,仍符合新青安貸款申請資格,由於新青安限制比央行信用管制措施嚴格,自然也排除在外。
潘榮耀表示,第七波信用管制措施會取消「有房無貸」者寬限期,主要是今年上半年有屋者申請購屋貸款比率約兩成,為避免以寬限期做為財務槓桿,有炒房及囤房行為,也考量多數銀行逼近「銀行法」第七十二之二條臨界值,希望銀行有限資源能流向無自用住宅者。
針對換屋者,央行去年將特定地區第二戶貸款成數下調後,已給予一年緩衝期,此次擴大第二戶管制至全國,且將貸款成數下調至五成以下。央行重申,民眾只要與銀行簽署切結書,購屋貸款撥款一年內,將原本名下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以轉貸方式規避管制,也可以排除第二屋及寬限期規定;若違反切結規定,則會被追回貸款差數並加收違約金。
另,央行也提醒即將交屋民眾,若買方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者,屬不可歸責於雙方的政策因素時,內政部已有規定,預售屋賣方可同意由買方分期清償差額,或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成屋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不會有違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