熾翼火龍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12-12 20:05

購買泰國別墅亮點乍現

中國的「一帶一路」及台灣的「新南進」大方略正如火如荼的在全球佈局,佔有優越地理位置的泰國無疑是全球資金搶進的首選國度。或許很多人都想在,如果能在陽光燦爛沒有冬天的泰國購買土地,築夢興建自己的別墅與理想的居住環境,大多數人的疑問可能會是~外籍人士人能擁有泰國的土地嗎?
以公司型態持有
獨家代理泰國指標上市建商L&H、Areeya 及Origin公司的泰國獅王不動產總裁鄭筠心表示,不幸的是,答案是否定的。對法律漏洞沒有專業或一定程度的了解或沒有專業律師的協助,只能讓大夥望屋而興嘆了。鄭筠心說,外國人在泰國“持有”土地有兩種方式:1、以泰國人的名義購買土地,通常是你的親人或你認為可以信任的人,但鄭筠心認為這點可遇但不可求,她不建議採用此舉。 2、設立一家泰國有限或股份有限公司,你可以透過公司持有土地。
根據先前泰國的法律資訊顯示,泰國政府向所有的土地廳發出命令,使得以公司購買土地變得更為複雜。這些資訊僅供參考,不應再視為購買土地的簡便方法,如果你沒有專業律師或專業律師事務所的協助或你對公司持有房地產的法律不懂,盲目開公司去買土地或別墅是會有出問題的。
以公司購買土地是以合法方式鑽法律漏洞又會增加設立公司費用的方式,一般以你的名字作為公司登記的所有人(法人代表),泰國人擁有公司的51%股權,你可以擁有49%的股權(但佔單一多數股權),剩餘的51%以上的分散在3人以上(每人17%股份)。泰國股東建議至少3位,並且必須年滿18歲。該公司在法律上可以買賣土地和抵押貸款的權力,所有權力與泰國人一樣。
為了應對泰國政府限制外籍公司購買泰國土地、別墅或透天厝,律師和房地產公司發明了更為複雜的方案來合法規避法律。一般是設立A、B兩家公司,交叉持股。如上所述,先設立第一家公司A,再設立公司B,第二家公司B為49%自己等人的外籍股權再加上公司A的股權(公司視同泰籍)與人頭股東2至 3人以上(極小股權),公司A的部分泰籍股權再更名為公司B和極小股權的幾位人頭股東。
二家公司將擁有更高的控股權,因此有效安全地控制了土地所有權。或第一家公司是100%泰國公司先持有(包括真正的泰國股東和泰國公司股東),先由地主或開發商以一家全新公司去持有土地或別墅,規避土地廳審查。買方買下土地或別墅時,將公司股權更名為買方即可,公司更名完全不受任何規範與限制。
以專業作業與配套為準
鄭筠心認為,以成立公司來持有該物業為投資方法,雖然可以買下一整棟,但每一層設立一個公司來持有,等於是一個別墅社區,每一個單位分別設立一家公司來持有。買賣只是請會計師或律師來做股權轉讓,成立公司來持有房地產的好處是1、房地產轉手只要將公司連同(以公司名義持有的房產)股權轉讓與買方,不用到土地廳辦理過戶與繳納相關稅款。2、可以省下房地產過戶稅與交易的所得稅。3、在泰國,土地、別墅、店面、透天厝等,皆僅能以公司形態持有,相關流程以律師的專業作業與配套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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