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24-09-29 05:49

〈財經週報-使用權住宅〉20年期使用權住宅

2024/09/29 05:30  
高齡長者所需要的居住設施須整體規劃,政府可能提供社宅用地,興建使用權住宅。(中央社資料照)
使用權住宅就是只有建物的使用權「憑證」,並沒有土地跟建物的「產權」,但每年須負擔地租跟房屋稅。其中地租相當於所有權住宅的地價稅,但地租往往比自用住宅的地價稅還要高。至於,房屋稅能否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則又須進一步釐清。
其實使用權住宅就像是超長期租約,也就是一次簽訂20年期租約,而且可自行進行裝修。因此,使用權住宅的一次性權利金價格可以參考市場租金進行推估,若以目前台灣住宅租金收益率排名全球倒數第一名,一般住宅若以2.5%推估,假設一戶住宅所有權的市價1千萬元,20年期權利金可能落在500萬元以內,相當於所有權市值的5折。
但內政部研擬的使用權住宅,推估20年期權利金可能落在350萬元以內,相當於所有權市值的3.5折,而且傾向一次付清,並找來公股銀行協商貸款機制,最終有機會跟房貸模式一樣,承租民眾先繳一筆頭期款權利金,其它的則採取房貸模式,每月還銀行錢。
但根據過往地上權住宅的房貸實例,常遇到貸款成數較低、利率較高等問題,再加上利率是浮動,目前又正處於升息循環階段,而且若未滿20年想要轉售,後續售價、也就是20年期使用權的殘值該如何計算,尤其轉售有無限制對象與相關條件,最終能賣給誰,要賣給誰,都是需要進一步規範的細節,因此,使用權住宅還有很多現實問題必須解決。(記者徐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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