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4-02 06:41

原產地規則 雙方達共識

原產地規則 雙方達共識
2010-04-02 工商時報 【記者劉馥瑜、潘羿菁/桃園報導】
被視為ECFA關鍵技術性議題的臨時原產地規則,昨日在ECFA第2次協商中達成重要共識。經濟部次長梁國新與中國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唐煒宣布,「雙方將啟動原產地規則小組協商工作,並就工作機制和時間表達成共識。」國貿局長黃志鵬則強調,台灣原產地認證將較現行的35%更趨嚴謹。
梁國新昨指出,原產地規則並非一套標準適用所有產業,而是針對開放的產品項目,協調出不同的認證比例。因此,雙方還要繼續商談,但國際間多數簽訂的貿易協定,在原產地認證比例上都有較高的要求。
經濟部國貿局局長黃志鵬表示,原產地認證有2項規則,包括實質轉型成另一稅號的產品,以及加工附加價值占一定比例的產品。目前,台灣對原產地認定標準是附加價值須逾35%。但黃志鵬也強調,在與他國談關稅減讓優惠時,原產地認證部分一定會比現行標準更趨嚴謹。
據了解,為避免第3國產品經簽約雙方任一國進入該貿易市場,須就原產地認證部分做嚴格的劃分,目的是為了保護簽約雙方,排除非簽約國。對於ECFA中台灣採用的原產地認定標準,梁國新和黃志鵬均表示,與大陸方面還要就確切數字進一步溝通。據悉,當前世界各國規範比例約30~50%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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