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ward7119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6-16 22:26

陳冲:彰銀案在專業上至少有三大問題

行政院前院長陳冲說,彰銀案要有一個單純解決方案很難,因為這個招標案,至少有3個「看起來在專業上值得再推敲的問題」。他說,現在去解決彰銀問題的人,可能不只是解決彰銀問題,「而是解決別人有什麼不當或不法處理的後續」,所以,後來很多財政部長一直不肯讓步,想必在心裏上多有所顧忌。
陳冲說,彰銀案有3個在專業上,會讓人產生疑點的地方。第一是當年彰銀的財務,真的有壞到需要發一筆特別股來處理嗎?他說,台新接手彰銀後,曾打銷呆帳600多億元,「但後來收回也差不多600億元」,這代表,年評估彰銀財務情況「到底對不對」,可能有問題。
第二、陳冲說,既然當時財政部要處理彰銀問題,「但政府沒有錢」,而是希望投標人「帶錢進來」,但沒想到,最終得標的投資人「錢卻是借錢來」(即台新也去發特別股去支應標下彰銀的特別股)。陳冲說,不是說完全不能借錢來標特別股,但也不應該買空賣空,因為如果兩邊都是借,投資人一定要取得比較高的利潤才能夠支應自己發行的特別股,他認為,這點財政部在當年招標時,也沒有規定清楚。
第三就是到了投標前「最後一刻」,財政部號稱是因應當時投標人之一的外資新加坡淡馬錫要求,「臨時更改招標條件(即財政部同意彰銀增資案完成後,彰銀經營權移轉由得標的投資人主導,並承諾支持得標人取得彰銀過半董事席次)」。
陳冲說,財政部要改招標條件,一定先行評估過,但「既然改了一個這麼有利的條件」,就更應該重新辦理招標,因為說不定會吸引更多投資人有興趣來投標,而不是競標到最後「在只剩幾家時」,突然改條件。
陳冲說,彰銀案一開始就有這3個問題,他不敢說是不法,但至少欠缺專業性,若有當年的主其事者可以先澄清一下,後面就知道要怎麼做處理;但若沒有人澄清這些疑點,他相信,許多財長都不敢做任何決定,大家可能怕會被拖累,心裡會有陰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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