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亭 發達集團營運長
-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11-17 11:52
捷運聯開案弊案連環爆 連建商都看不下去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台北市捷運聯合開發案弊案頻傳,最近又傳出樓地板面積被「暗槓」,得標的業者雖然出面喊冤,但台北市長柯文哲仍放話要提告。總觀大台北捷運聯合開發案,攤開來根本是一本爛帳,不只一般民眾都覺得誇張,就連其他建商都大喊「看不下去」。
大台北捷運各個聯合開發案的土地,所有權人幾乎都是台北市政府,但台北市府與得標廠商二者權益分配比過於離譜,台北市政府大多僅分回三成多,得標的建商拿分走六成多。
事實上,捷運聯開案就如同官方版的合建案,北市府出地,得標業者負責規劃設計與營造。而在大台北的合建案中,若土地全為地主所有,而建商負責蓋房子,二者分配比例起碼要五五分,台北市六四分(地主六、建商四)更是常見,少部份狀況地主還能拿六成以上。
有數家建商就向住展房屋網表示,捷運聯開案市府都只分回三成多,根本不符合正常邏輯。如果土地都是地主的,卻能做到三七分(地主三、建商七),那保證全台灣建商都會搶破頭去做。
建商進一步指出,現在台北市讓地主拿六成、建商拿四成,地主都不一定願意了,怎麼可能會有地主只分三成這麼好康的事情出現?實在很難想像。如果得標業者自覺站得住腳,那可以把他們過去的合建案全拿出來檢視,就知道分配比例和捷運聯開案絕對不一樣。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捷運聯開案除權益分配比外,土地徵收用途與原先目的不同,更是一個不公不義的大問題。早年官方進行土地徵收時,私地主以為是要徵收來蓋捷運設施,誰想到竟然把土地交給業者蓋房子去賣。
過去曾有官員解釋,「徵收前說明會有跟地主說會蓋房子」,但這無非是推拖之詞,因為「蓋房子」有無限想像,因為官員肯定沒有明確說「會把土地標給建商蓋房子去賣」,而「蓋房子」跟「把地交給建商蓋房子」是兩件完全不同的概念。
當時人民所聯想到的只是蓋捷運設施之類的建築,如果人民當初知道被徵收的土地「交給建商蓋大樓」,那地主幹嘛不自己找建商來合建,還自己把肥肉送給市府?這也突顯出台灣土地徵收的浮濫與不公義,捷運聯開案只是冰山一角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