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雅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健康養身   發佈於 2015-08-29 02:40

滯留急診須自費 踩煞車

健保署擬修改辦法,輕症病患不聽醫師建議離院、轉診,滯留急診者須自費,原定9月上路。不過,衛福部社保司長曲同光今天(28日)表示,外界有不同意見,還需溝通協調,實施時程往後延。
全民健康保險會今天開會,會中有委員提出滯留急診病患須自費議題。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長曲同光會後指出,此案仍在預告階段,健保會委員也提出很多意見,會把建議整理後交給健保署評估,有必要再討論。
中央健康保險署日前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相關條文,明定無急診必要的保險對象,醫院不得允其滯留急診;若經醫院診治,無急診必要可離院或建議轉院,卻仍滯留急診,不予配合者應自行負擔費用;除因緊急傷病,不得任意急診就醫,濫用急診資源。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認為,病人滯留急診有很多原因,不一定是病人濫用,如果不能定義「濫用」、「不當滯留」,執行會有問題。她說,有些病人滯留是因為沒有床位,也跟醫院管理病床流通有關係;或有些一開始輕症,後來轉重症的病患,因自費就離開急診,若相對配套都沒做好,恐怕會產生醫療糾紛。
滕西華也建議,不應從修改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解決急診壅塞問題,應修醫療法。不過,曲同光說,醫療法是強制性的規定,但急診問題要不要動用醫療法,是另一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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