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罐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3-31 10:35
水汙費5月1日開徵 5100多廠商要繳納
2015-03-31 聯合晚報 記者劉開元╱即時報導
環保署今天修正發布「水汙染防治費收費辦法」,將從5月1日起開徵水汙費,首先開徵對象為畜牧業以外的事業區及工業區專用汙水道系統,106年納入畜牧業,107年正開徵家戶及汙水下水道系統,徵收項目包括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鉛、鎳、銅、總汞、鎘、總鉻、砷、氰化物及其他經中央機關指定公告項目。
水汙費開徵第一年,預計受影響廠商約有5100多家,環保署水保處長葉俊宏表示,為減輕產業衝擊,費額採逐年折扣方式,第一階段徵收對象第一年的費額打5折,第二年打6折,直到開徵第六年才全額徵收,環署估算,八成事業第一年平均年繳金額在一萬元以下。
葉俊宏表示,為鼓勵廠商汙染減量,凡是事業及下水道系統排放的廢汙水水質低於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濃度一定程度,將依汙染減量多寡,給8折至1.5折的優惠。
葉俊宏舉例說,某事業體排放水量的許可最大量是是150噸,化學需氧量排永濃度為放流水標準是50%、排放天數365天,其第一年費額5折計算、加上減量優惠60%,化學需氧量的費率每公斤12.5元,水量以許可最大量九成計算,算出費額是9239元。
葉俊宏說,如果廠商排放濃度減半,水汙費優惠1.5折,則該廠商只需繳水汙費1155元,省下8000多元;顯示廠商只要水汙減量,就可繳納很少的水汙費。
葉俊宏說,水汙費徵收上路後,將每半年徵收一次,業者每年1月及7月底前申報繳納前1期、也就是前半年的水汙費,為減輕對廠商衝擊,第1年第1次申報繳納期限延長3個月,也就是今年第一次申報期限可延長到今年10月,申報方式以網路為主、書面為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