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淚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勵志成長   發佈於 2014-10-08 06:51

父母別再當孩子的行動ATM

生活離不開錢,先不說吃喝穿用,從小孩要一顆糖、一個玩具起,就已經跟錢“交手”。不會支配金錢,理財觀念不對,會影響整個人生。
孩子的理財從管理零用錢開始,越早學會管理零用錢的孩子,越早了解金錢價值,以及如何對自己的金錢負責任。在許多家長的觀念里,小孩並不需要跟錢打交道,賺錢花錢的事是家長的責任。反正孩子的錢來自父母,孩子的日常需求由父母供應,孩子該不該買東西也是由父母決定。這樣一來,孩子完全沒有花錢存錢的機會,對金錢沒有概念,也不知道物質要靠付出換取。
ISI理財培訓機構總執行長黃凱順感慨:“很多父母只希望孩子念好書考好成績,可是從來沒有教導孩子物質的價值。”很多月光族、卡奴、啃老族都是受高等教育的,可是理財這塊卻是空白的,除了教育制度不涵蓋理財教育,就是家長不注重孩子的理財教育。他發現很多家長因為自己苦過來,所以希望給孩子最好的物質補償,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孩子沒有金錢概念,東西都是用手指就有,他們長大也會想要什麼就買什麼,沒錢就刷卡,結果欠下大筆卡債,引發許多問題。”
也有許多家長,擔心孩子亂花錢,索性不讓孩子接觸金錢。但是這不意味著小孩就完全不用消費,他們還是需要新玩具新衣新鞋零食等。如果這些花費都是由父母在“買單”,孩子對金錢完全沒有概念,就不知道金錢的價值,也不會考慮什麼錢該花什麼錢不該花。
劉秀嫻的小孩在“在家教育”(Home Schooling)中心上課,中心包辦孩子伙食費和大部分上課文具用品,小朋友本身平時幾乎不需要花費。“以前我都沒有給孩子零用錢,結果發現孩子到了六七歲還不會花錢,就算給他錢他也不要,有點擔心他長大不會用錢。”
鄭進興和黃金麗夫婦過去也覺得為了避免孩子亂花錢,不可以給孩子太多零用錢。黃金麗說:“可是我們覺得這樣控制孩子花錢也不是辦法,有一天我們不在他們身邊,要是他們突然擁有一大筆金錢,可能就不懂如何分配,會馬上把錢花掉。”
零用錢理財好工具
毫無節制的給孩子零用錢,肯定不是好主意,只給孩子少許零用錢或完全不給孩子零用錢,卻可能碰到以上家長所說的問題。其實,零用錢是培養孩子理財的好工具,平日就給孩子一定零用錢,可以讓他們認識金錢的作用和反作用,建立正確的金錢觀。
那麼幾歲開始給孩子零用錢?應該給多少零用錢?多久給一次?這是很多家長面對的共同問題。黃凱順建議,家長可以根據孩子年齡、生活地區的消費水平、分配零用錢的能力來發零用錢給孩子。零用錢最好是一個星期或一個月發一次,讓孩子可以自主規劃使用零用錢,同時學習自制的花費零用錢。零用錢的金額,必須考慮到孩子即時花費的需求,比如伙食費、交通費等,另外也要考慮到孩子有剩余零用錢,可以作為理財短期和長期目標。
他表示,一定要給孩子足夠的零用錢,這樣孩子才可以學習如何支配零用錢。不能只給孩子足夠即時開銷的零用錢,卻要求他們從這筆零用錢中,又把錢分配為短期或長期目標費用。家長可以跟孩子一起商討零用錢金額、預算和支配方法,雙方達到共識以後,簽訂一份“零用錢協議書”。家長在孩子理財教育中扮演監督角色,其餘的就應該交由孩子全權管理和執行理財任務。一旦孩子管理得不好,零用錢不夠用,家長應該讓孩子去承擔後果,切勿另外補發孩子零用錢。
認清長短期財務目標
家長本身精通理財,就意味著一定會指導孩子理財?黃凱順認為這未必,“家長會理財,在教導孩子理財時,講解起來可能會比較佔優勢,不過跟教孩子理財是兩回事。”儘管成人跟兒童理財的大原則都是“先分配,後花費”,不過成人理財涵蓋範圍包括管理財務、投資、孩子教育費、應急儲蓄等。
他表示:“兒童理財主要是零用錢分配。”零用錢的花費分成“需要”和“想要”兩方面。吃飯是“需要”,上餐廳吃牛排加甜點冰淇淋是“想要”。所以“需要”是即時花費,“想要”應該是短期和長期理財目標,先存夠錢才可以花費“想要”的。
大多數家長只給孩子日常所需零用錢,沒有指導孩子設定短期和長期目標。讓孩子設定短期或長期財務目標,可以更好的執行“先分配,後花費”原則。他特別提醒,絕對不能讓孩子為了快點達到理財長期目標,而犧牲即時花費部分,例如節食、不吃午餐。如果孩子這樣做,應該扣除他們的零用錢以示警告,這種靠捷徑達到目的行為一定要制止。
如果孩子“想要”的短期和長期目標很多,應該從這些短期和長期的目標做出取捨,絕對不能犧牲“需要”。“要讓孩子明白花錢要靠自己的能力,量力而為,不能走後路。”
越早灌輸越易領悟
黃凱順認為,學習理財沒有規定應該從幾歲開始,只要孩子開始接觸金錢,需要用到金錢,就可以灌輸他理財概念。“越晚教孩子理財,等他們觀念定型後就很難教了。”理財也不一定要從課堂開始,只要生活上碰上機會,隨時都可以指導孩子如何花錢。
他舉例:“我在最小的孩子兩歲時,就已經給他上了第一堂理財課。”他回憶說有一次他是帶著大孩子去買鞋子,最小的孩子那時只有兩歲,看到哥哥拿著鞋子要付錢,也拿了一雙鞋子放到櫃台上。“我的太太看到了對他說,不可以,我們沒有錢。”凱順凱心想總是這樣跟孩子講不對啊,這樣可能會讓孩子有個錯誤觀念,不可以買一樣東西是因為沒錢,而且我們又不是真的沒錢。
於是他把老三帶到一邊,指著老大腳上的鞋問他:“你看哥哥的鞋子是不是壞了?鞋子壞了是不是不能穿了要買過新的?”老三說同意,他繼續說:“那你看你的鞋子是不是好好的,還可以繼續穿?”老三又點頭同意了,“哥哥的鞋子不能穿了買新的,那是‘需要’,你的鞋子還能穿要買新的是‘想要’。他趁這個機會讓老三明白了什麼是“需要”,什麼是“想要”,最後讓他決定要不要買鞋子,結果最後老三的決定還是不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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