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港金牌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7-25 06:19

Uber:App叫車法規爭議 另類行銷

叫車App Uber在台灣掀起「搶小黃生意」與適法性爭議,Uber亞太區總經理艾倫潘(Allen Penn)昨(24)日表示,Uber扮演中立的平台角色,沒有法律問題,這些法規爭議「讓我們有機會講我們的故事」,反而有助行銷。
艾倫潘昨日應邀出席資策會年度創業活動IDEAS Show系列研討會,針對Uber全球市場發展策略發表演說,會後受訪時回應近日的爭議。
Uber是美國知名App叫車服務,是少數估值超過百億美金的新創公司,主打高級轎車接送的「專屬司機」服務,目前發展超過130個城市,但因涉及法令灰色地帶、所到之處常引發當地計程車業者的抗議,認為Uber沒有依循計程車相關法規。
艾倫潘強調,我們研究過各國法規,Uber扮演中立平台角色,並不擁有車隊與司機,許多法規問題涉及部分是與合作夥伴有關,Uber也讓合作夥伴與現行法規整合,原則上不認為有適法問題。
艾倫潘也說,Uber是新創服務,需要花很多時間教育人們「什麼是Uber」,法規爭議給團隊機會講故事、說明Uber帶來的價值,他相信Uber在全球掀起的抗議與法令爭議,對行銷反而大有幫助。艾倫潘舉例說,一個月前倫敦也出現類似爭議,讓Uber在當地的註冊人數近期大增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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