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松樹 發達集團首席分析師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5-25 09:38

立院:證交稅率 宜降至0.25%

立院:證交稅率 宜降至0.25% 法制局強調應維持300萬門檻
649209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聯合報系/udndata.com)2012-05-2508:11
針對行政院證券交易所得稅方案,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昨(24)日提出5大缺失。最受矚目的是,該局認為配合所得稅法的修法,「證交稅稅率宜調降至0.25%」,明顯與行政院的談判底限唱反調。
至於其他4項缺分,分別是:個人證券交易損失可抵扣年限,應延至5年;長期持股優惠應縮短為2年。另外,每一申報戶全年交易所得起徵門檻,應調降為300萬元。法制局認為,半數證交稅抵證所稅的做法,違反租稅公平原則。
證交稅爭議方面,法制局表示,證交稅率由列為費用減除,改為稅額半數扣抵證所稅,等同將證交稅率減半降為0.15%,變成賺錢大戶不必繳證交稅。政府原本每年1,000億元證交稅稅收,恐怕將大量減少。
法制局分析,證交稅本身含有證所稅性質,而證交稅與證所稅向來被視為連結性的設計;就現況來看,投資人在買賣股票時,須付出成交價0.1425%的 手續費給證券公司,加上賣出繳納的0.3%證交稅,投資人的單邊交易成本為0.4425%,等於不論盈虧均要課稅,建議調降0.05%的稅率,以符合租稅 公平原則。
評估報告也說,草案提出以來,造成台股連3周長黑,日均量最低跌到400多億元,以市值計算,跌了約1兆元,「相當於半個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
政院版草案規定,每一申報戶的扣除額為400萬元。法制局則認為,多數股民賺少賠多,扣除證券交易損失後想要淨賺300萬元,幾乎少之又少,提高到400萬元門檻是讓股市大戶少繳稅,失去「捉大放小」意義,建議應維持財政部原先設定300萬元門檻。
對於長期持有優惠,由於許多國家皆採持股1年所得減半計稅,但我國股市周轉率高,為防止投機與及稅收損失,建議可參照法國,從3 年縮短至2年。個人交易損失抵扣部分,法制局指出,法人可抵繳5年,個人只有3 年,不公平也違反稅法一致性,以股市「二八理論」(贏家占2成、輸家占8成),長期被套牢的股民,3年內恐未必能攤抵完畢,延至5年較合乎股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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