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日領班 發達集團營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9-28 22:12

8:00~14:30 股市節目須每5分鐘秀警語

8:00~14:30 股市節目須每5分鐘秀警語
【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曾桂香/台北報導】 2011.09.28 02:53 pm

未來股市直播節目,要加註警語。
圖/翻攝TVBS午間新聞
在股市開盤至收盤前後一小時,各電視台製播的股市直播節目,從來賓資格到節目內容以後都將受到規範。根據NCC新規定,每周一到周五台股開市的上午8時到下午2時30分,只有任職於證券投顧公司的分析師,才能在電視台講評股市相關訊息,而且股市理財節目內容跟煙酒或妨礙風化的內容一樣,都得加註警語。開盤前後1小時內的股市節目每隔5分鐘要加註「審慎投資,自負風險」等多句警語。
國家傳播管理委員會NCC協調金管會,制訂「製播證券期貨投資分析或評論節目應注意事項」草案,限制股市交易期間以及前後1小時內邀請來賓以證券投資分析人員為限,市場交易時間及前後1小時內,即時播放的股市節目,不論邀請的來賓或CALL OUT對象,以受雇有價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證券投資分析人員為限,應於畫面即時揭露訪賓姓名與資格。
同時節目當中必須揭示警語,警語範例包括「節目內容僅供參考,投資人應獨立判斷」,「審慎投資,自負風險」,「本節目與節目中所分析之金融商品,沒有不當利益關係」等,前3段警語至少每隔5分鐘循環揭露一則。
在今日立院財委會討論此草案之前,不少製播股市直播解盤節目的電視台就已透過各管道反對此規定,但目前NCC及金管會並不想修正該案方向,如立院不反對,應會儘快實施。
立法委員盧秀燕上午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時表示,台灣每天有100萬以上人收看股市分析節目,如果沒有罰則,約束力不夠。證期局局長李啟賢表示,如果是屬於投信投顧違規,金管會有罰則,視情況可對投顧公司罰款,如果是罰鍰至少12萬元,人員則可以祭出停止執行業務等處罰。
【2011/09/28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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