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奈諾 發達集團副董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30 09:00

七大眼鏡業者涉操縱價格,台資品牌衛康在列

【時報-台北電】繼奶粉、電信和晶片之後,中國政府將反壟斷大刀砍向眼鏡業者。中國國家發改委昨(29)日宣布,6家外國品牌和1家台資品牌眼鏡鏡片企業因操縱鏡片銷售價格,違反反壟斷法,共計被罰款1,9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
發改委指出,經查,依視路(Essilor)、尼康(Nikon)、蔡司(Zeiss)、豪雅(TAG Heuer)等主要框架鏡片生產企業,以及博士倫、強生、衛康等主要隱形眼鏡片生產企業,普遍對下游經營者進行了不同形式的轉售價格維持,存在固定鏡片轉售價格或限定鏡片最低轉售價格的行為。
上述被點名的企業,衛康為台資企業,其他6家來自歐美日等國。
發改委指出,根據群眾舉報,2013年8月開始,發改委對眼鏡行業主要鏡片生產企業進行了調查,查實一些生產企業存在限制下游經營者轉售價格的排除競爭行為,近期責成北京、上海、廣東三個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反壟斷法進行了處罰,共計罰款1,900多萬元。
其中,對價格控制力較強,但能夠主動整改的依視路,處上一年度銷售額2%的罰款879.02萬元;對不能很好配合調查,但能主動整改的尼康處上一年度銷售額2%的罰款168.48萬元。
對積極配合調查並主動整改的蔡司、博士倫和強生均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的罰款,分別為176.6萬元、369萬元(按隱形眼鏡片相關市場)和364.37萬元。
另外,對主動向反壟斷執法機構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提供重要證據,並積極主動整改的豪雅、上海衛康2家涉案企業,依法免除處罰。
發改委指出,眼鏡屬於市場調節價商品,經營者依法享有自主定價權,但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應該嚴格遵守「反壟斷法」、「反價格壟斷規定」等法律規章的規定,上游經營者不得剝奪、干預下游經營者的定價自由,排除、限制市場價格競爭,侵害消費者利益。(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康彰榮/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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