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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10-01 13:44

營養午餐加保鮮劑「合法、不傷身」

營養午餐加保鮮劑「合法、不傷身」
記者蘇家慶、郜敏、張晉榮/綜合報導2015-10-01
針對媒體報導營養午餐米飯使用食品添加物,行政院長毛治國昨日主持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104年度第3次會議時表示,該案使用的食品添加物依衛福部初步清查,合乎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規定,目前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已採樣送驗,請衛福部對外清楚說明,避免引起家長恐慌。
毛揆指出,營養午餐米飯相關食品添加物使用問題,請教育部會同衛福部研議,必要時可於採購契約中訂定相關規範,應提供家長透明資訊。
此外,日前報導指出,高屏地區的團膳、便當店及近百間學校營養午餐的白飯,有供應商加入「VN-151」和「VN-103」等保鮮劑一起煮,有食安疑慮。衛福部食藥署表示,上述均為合法食品調味劑,混合成複方使用也未違法。食藥署另公布最新禽畜水產品殘留動物用藥稽查結果,8件不合格品項中午仔魚就占7件,部分出自家樂福、愛買等大型賣場,所有不合格產品均已下架。
高雄市衛生局等相關單位昨日前往甫洲米食工廠,並抽驗米飯送局檢驗,若有違法添加物將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食藥署說明,鮮保利VN-151、VN-103都是合法的食品調味劑,即使混摻也並不違法。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也表示,食品業者如合法使用,不會有傷身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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