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現金股利提早發放 董事會通過即可
工商時報彭禎伶、魏喬怡 2021.12.03
金管會將修改準則,讓金控公司提早發放現金股利。圖/王德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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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公司2022年逾2千億元現金股利,可望提早發放。金管會2日宣布,將修正金融業財報編製準則,各公開發行公司要發現金股利,可以公司章程授權董事會2/3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1/2以上決議即可,之後再報告股東會,最快2022年即可適用。
上市櫃公司現金股利彈性化,以利回饋股東,目前如台積電改四季發放現金股利,因此法規也跟著調整,公司法已修正公發公司要發現金股利,不用再經股東會同意才能發,可先由董事會2/3董事出席、1/2以上通過即可發,之後再送股東會追認即可。
現在金控、保險、銀行、票券公司2022年亦可比照,每年金控公司都是4月公布股利政策,一路要等到6月股東會結束後才能發放現金股利,未來作業時間可以提早,亦可能一年發出多次現金股利。
今年前10月金控獲利已破5200億元,明年可望發出2千億元、甚至破2500億元的現金股利,是否會分批或提早發放,目前仍待金管會相關法規預告完成,預計要明年初發布,但2022年現金股利即可優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