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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
2019年11月12日 上午11:42
喧騰一時的拉法葉購艦案,檢方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最高法院今年10月底裁定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妻小海外帳戶中本金3億1253萬9913.44美元(約新台幣94億元)部分已確定。台北地檢署今表示,將積極洽詢瑞士等國辦理犯罪所得返還事宜。
汪傳浦被控與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因拉艦案取得巨額回扣,郭被以收取回扣罪論處判決確定。檢方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去年11月28日,二審裁定沒收5332萬4920.60美元(約新台幣286億元)及至執行完畢時止所生孳息,創下國內沒收不法所得最高金額。
經檢辯雙方抗告,最高法院今年10月31日以108年度台抗字第458號作成裁定,檢方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其中本金3億1253萬9913.44美元(以美元兌換新台幣1:30之匯率換算,約新台幣94億元)已確定。
北檢表示,身為犯罪所得查扣及司法互助執行機關,已責由具財經金融專長的檢察官劉怡婷及檢察事務官等續行辦理,並就確定可作為執行名義部分,積極洽詢瑞士等國辦理犯罪所得返還事宜,務使「任何人都不得保有犯罪所得」之普世基本法律價值得以彰顯。
北檢指出,本案自民國89年特調小組成立迄今已近20年,能有今日初步成果,端賴法務部傾全力推動修法,以及國防部、外交部與國內外各方協助努力而成,謹致以最誠摯之謝意。
汪家在瑞士等多國的多數海外資產,都已獲我方檢察官聲請凍結獲准,未來只要我國法院裁定確定,即可持確定的司法文書,循司法互助程序請求相關國家將凍結的汪家不法所得返還給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