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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空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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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健康養身
發佈於 2016-05-15 08:07
過期品能不能吃?專家這樣說
本帖最後由 畢竟空 於 16-05-15 08:08 編輯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洪欣慈/台北報導
剩食.惜食 環保署日前舉行跨部會會議,擬定剩食管理方式。衛福部將輔導賣場、超市業者設立「即期食品專區」,圖為高雄一家大賣場販賣的特價壽司,降價吸引買氣。 記者劉學聖/攝影
的建議保存方式,一般而言,包裝食品在保存期限內不會變質。許青雲建議,避免食品變質,不要貪小便宜,一口氣購買過多囤放,有計畫購買,避免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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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北區管中心科長吳明美表示,食藥署每年都惠定期稽查食品廠,是否有產品過期或未依規定儲存食品原料,去年食藥署與地方衛生局稽查逾十萬家食品廠,占全台食品廠三分之一,食藥署呼籲業者千萬別以身試法,若被抓到將可依法開罰六萬元到兩億元罰鍰。
另有業者建議政府調整作法,在食品標籤上讓業者標示「有效期限」和「最佳賞味期限」,剩食的運用將能因此更彈性。但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指出,全世界沒有國家標示兩種期限,都擇其一,若標示兩個期限,可能產生貿易障礙。
許朝凱也說,現行法規只要過了有效期限就不能再回到食物鏈加工使用,若使用最佳賞味期限,「超過要不要下架、再使用要不要罰?」管理難度提高許多,需要完整配套和討論。